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浦北县位于广西的南部,在开放城市钦州市东部,属其管辖,全县面积2517平方公里,辖16个镇,总人口80多万。整个县境紧挨大西南出海通道的南端,地处中国-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桥头堡,区位优势明显,经济发展前景良好。浦北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,气候温暖,冬短夏长,土地肥沃,自然资源丰富。全县森林总积蓄量达20亿立方米,全国连片面积最大的11多万亩天然次生红椎林被列为国家重点保护林区,有20多万亩竹林和丰富的芒编资源。县内有南流江水系和西江水系,能开发利用的淡水养殖面积达10多万亩。地下矿藏40多种,现开发利用的有铅、锌、银矿、石灰石、花岗岩等10多种。全县已建成九大农业商品基地,其中香蕉、荔枝、龙眼等水果种植面积60多万亩,每年以70多万吨的产量远销国内外。浦北有”中国蕉乡”之美誉。浦北旅游资源丰富,开发潜力大。浦北基础设施日臻完善。县内”三纵五横”的公路网络已形成,通向县外的主要通道全部是二级公路。能源、通信设施完善。